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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DA表示尼美舒利仍是药监局批准、允许用于儿童的处方药本报讯(记者王海洋)近日,有关儿童用药尼美舒利存在不良反应风险的消息引发舆论广泛关注。《医药经济报》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办了解到.
近日,有关儿童用药“尼美舒利”存在不良反应风险的消息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医药经济报》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办了解到,尼美舒利始终在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密切监测之下。2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办表示,目前尼美舒利仍是国家药监局批准的、允许用于儿童的处方药。
据悉,一直以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对尼美舒利国内外的有关检测数据都进行监测和关注。2008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曾对尼美舒利说明书进行修改,对适应症、用药人群、用法用量等事项进行了限制:禁用于1岁以下的婴幼儿;用于儿童退热,疗程不得超过3天,每天用量要按具体患儿体重衡量,5mg/kg,最大剂量不超过100mg,1天2次。
中山大学药学专家苏薇薇教授向记者表示,目前已发布的有关临床监测结果表明,使用尼美舒利的不良反应多是由于不合理用药引发的。
甘肃对25种违法产品广告发布警示公告
本报讯 近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25个夸大功能主治和适应症,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食品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向社会发出警示公告,并将2010年兰州地区销售严重违法广告产品的18家药品零售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警示公告的违法广告药品、2种医疗器械、1种保健食品、1种食品采取了在全省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对8种违法广告食品、保健食品、消杀用品依法进行查处。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药品,切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对于通过上门推销、“茶话会”、公益讲座、健康讲座、专家义诊等形式宣传有疾病治疗作用产品的,要注意鉴别,谨防上当受骗。广大消费者要根据实际需要,合理正确选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产品,发现违法虚假宣传的,应积极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李开银 刘海洋)
云南完成“两证”换发工作
本报讯 日前,云南省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换证工作圆满完成。
为保证“两证”换发工作顺利进行,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2010年初制定的换证工作方案,对全省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和清理,抽查药品生产企业39家、制剂室18家。检查中对不严格执行GMP、管理混乱、生产质量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企业或制剂室要求进行整改,不符合换证条件的单位一律不予换证。
目前已对全省182家药品生产企业、175家符合换证标准和条件的企业按期给予换证,对存在问题的1家企业要求整改后延期换证,对暂时未生产、正在办理收购手续等有关情况的4家企业延期换证,对4家不符合换证要求的企业不予换证;82家医疗机构制剂室,51家按期进行换证,8家许可证被缓期换发,23家不予换证。通过“两证”换发工作,进一步规范了药品生产和配制行为,促进了生产和配置单位硬件的改造升级和软件的完善提高,提升了全省药品生产和配制质量安全水平。(国文)
河南荥阳2010年无行政复议诉讼
本报讯 河南省荥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严格规范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打造“绿色通道”,既提高了行政效能,又塑造了药监行政机关的新形象。2010年,在已办理的177件案件中,没有出现一起当事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案件。
2010年,该局首先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制度、报告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以制度规范人和事。其次,完善了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并通过荥阳政府信息网和局域网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第三,开展 “五型机关”建设活动,向社会聘请了33位药品监督员、17位农村协管员和323名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第四,采取发放征求意见卡、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围绕政务公开、工作作风、行政执法等,广泛征求意见。第五,对已办结案件进行回访,抽取15个乡镇、办事处的2家卫生院和40家诊所、药店,收回“执法人员廉洁自律情况监督卡”40余份。
在此基础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效能监察工作目标,实行长效管理。制定了机关政务公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等多项制度。坚持奖励与处罚相结合,把行政效能监察执行情况与个人考核、评优、干部提拔使用挂钩,并对外公布投诉电话,设立行风评议投诉箱,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唐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