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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lO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坚持医疗卫生公益性问题,2009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同样将“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价值准则。公立医院公益性表现在很多方面,其中以“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为主要形式,以东西部省际医院对口支援为重要内容,以部属部管医院和有关城市医院支援老、少、边、穷地区医院等为补充的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是新时期大型公立医院公益性的重要体现。
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开展以来,成效明显,对于充分利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促进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卫生差别,体现大型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效缓解了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基层医务人员和社会有关方面的肯定和高度评价,已逐步建立并形成一项长效机制。但是,在实践中也暴露出支援措施不能有效落实,配套政策不能及时跟进,监督考核和激励机制不完善,政府主导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等问题,更重要的是政府投入明显不足,经费难以落实到位。投入不足、经费短缺已成为制约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瓶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此项工作长期、持续、稳定开展。
政府虽然已要求各省级财政、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和当地支出水平及财力情况等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但经费补助与实际投入之间仍存在很大差距。支援医院不仅要承担派驻队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还要为派驻队员发放相应工作补贴,明显增加了对口支援单位的经济负担,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支援医院在医疗、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经费投入,长此以往支援医院会力不从心,势必影响支援医院的积极性和对口支援工作的可持续性。
以北京市某三级甲等医院为例,目前该院承担各类对口支援任务15项,其中对口支援医院17家,对口支援北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家。2011年该院累计派出支援队员253人次,免费接收受援单位进修学习人员143人次,对口支援成本为910.3万元(其中直接成本为202.8万元,间接成本为707.5万元)。而2011年同期得到各级政府经费支持的仅有京蒙省际对口支援、卫生支农、西部之光3个对口支援项目,经费补助总额为48.1万元,仅占该院对口支援成本的5.3%,对口支援成本的绝大部分仍由该院从业务收入中支付。
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农村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对口支援则是落实政府卫生职责的重要途径。此项工作目前虽然由卫生部具体组织实施,但作为今后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的主要工作形式,体现的是政府职责,应该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得到政府全方位的经费保障和支持,同时积极探索鼓励社会参与的政策与措施,保证此项工作稳定、可持续发展,为此建议:
一、政府应将对口支援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建议政府在年度财政预算中设立对口支援专项经费,现阶段可以考虑一次到位,也可以考虑分步到位。同时受援医院在接受支援的过程中也支付了相应的后勤保障等方面费用,其中大部分受援医院都是中西部地区的贫困县,其自身的财力、物力有限,建议将这部分费用纳入到地方财政预算和补助范围,减轻受援医院的负担,使对口支援工作分级负责,真正落到实处。
二、政府应建立健全对口支援经费预算和监管体系
为确保对口支援工作长期稳定的发展,政府应尽快制定有效的经费预算和监管体系,并建立相应的资金运行监管制度,科学测算、合理使用、有效监管,从而确保专项经费能真正运用到对口支援工作的开展。同时建立健全对口支援工作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监督考核和激励等相关制度。
三、政府应构建多元化的资金筹措平台和运行体系
对于对口支援工作来说,政府应充分调动可调控的社会资源,发挥主导作用,吸引社会或民间资本积极投入对口支援工作,建立多方费用筹措机制,形成政府——支援医院——受援医院——社会等多方利益主体共同参与的局面。既不增加受援单位的负担,同时减轻支援医院成本支出的压力,通过多元化的资金筹措平台降低支援医院的成本支出,从而增强支援医院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推进对口支援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