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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来,有些社会机构热衷于对医院进行排行或排序,这并无可厚非,应该说这对医院认识自身不足,加强竞争力是有帮助的。但排行或排序的标准如果仅仅是同行专家投票加上科研与论文就容易使医院在办院方向上产生偏移“以病人为中心”的基本理念,更容易使医院对医务人员的要求产生偏差:过分的要求专业技术,而忽视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全心全意服务患者等方面的要求。
2009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已经明确了公立医院的办院方向。然而在实际操作层面,尚需要以指导思想、原则、方向吻合的评判标准,才能使公立医院的建设发展有所依,医务人员的努力方向有所从,必然“以病人为中心”、“患者至上”、“患者满意”等应该作为医院和医务人员的重要标准,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评判医务人员的标准应注重患者满意程度,医务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患者的感受。医疗卫生行业是一个服务性的窗口行业,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工作言行、服务质量与专业技术水平等的综合优秀表现才是患者所需要的,医德医风水准与医疗专业技术能力与水平同样重要,为此,判定医院尤其是医务人员工作表现的标准应注重患者的满意程度。
2、引入第三方社会评价机构评判患者对医院及医务人员的满意程度。患者时常碍于面子和求医的需求,不愿客观准确的把自己的感受和意见建议告诉医院及医务人员,所以引入第三方社会评价机构才有可能比较客观准确的了解患者的真实诉求,而患者的诉求才是医院真正要改进要努力的方面。同时,第三方社会评价机构的评判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
3、医院要把患者对医务人员的满意程度作为评判医务人员工作表现的重要方面,要与其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优评先、绩效工资等相结合,应充分认识医务人员一切行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患者,应充分理解患者的意见,充分尊重患者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