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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宜良县药监局收取礼金一事被媒体曝光后,在医药行业产生不小震动。有药品经营商家自爆,药品行业也有“潜规则”,不请客不送礼的商家基本上无法生存,并向记者讲述了其中的一些“内幕”。昨天记者还得知,一位在“礼金”中送礼最多的商家,当天送礼金10000元。而几家大型连锁药店,却一分钱也没有送给药监局。
针对商家自爆医药行业“潜规则”的问题,昆明市药监局有关人员回应,宜良药监局收取礼金属于违规行为,宜良的现象不代表整个药监部门。
现象
最高礼金送了上万元
昨日有商家透露,宜良县药监局召开座谈会当天,一个女老板送来一大沓现金,药监局的几名工作人员在现场清点现金,并登记商家的名字,初步估计,礼金也在万元左右。许多商家代表本来是不准备送礼金的,或者少送点礼金,看到这个女老板这么大方,也只能忍疼割爱,纷纷掏钱送礼金。原计划送500元的,只得上涨到1000元;而原计划送1000元的,只得涨到2000元。恰好有几个商家身上没有多余的钱,向别人借也借不到,赶紧将身上的几十元零钱也掏出来送礼,以此证明身上确实没有钱了。
从药监局当时的会议签到单上,确实可以看到有一笔最高礼金为10000元的登记,同时还留下了电话和签名。
记者随后拨通了这位女老板的电话。“我是送了1万元的礼金!没想到我会成为送礼金最高的人,真不好意思!”这名女老板说,自己在距离宜良20多公里远的一个乡镇开了一个药店,已经10多年的时间了,2004年才加盟到昆明一个大型药品连锁店。药店的生意也不错,每隔一段时间,药监局的工作人员都会到药店来检查工作,对业务上做一些指导,而且工作人员对他们药店的评价也很好,药店也连续几年获奖。当初接到药监局的请帖时,她觉得药监局的工作人员平时工作很负责,也很辛苦,应该赞助赞助一下。于是,她就带上1万元的现金前去参加座谈会,当时把钱交给工作人员后,还开具了正式的发票。
前几天,药监局突然打电话叫她来退钱,送出去的钱怎么好意思退回来呢?她都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下面的环境复杂,生意不好做,我就想多送点礼金,没有什么其他原因。”
也有商家一分钱未送
座谈会当天,药监局邀请的商家几乎都到齐了。115家参加座谈会的商家中,有110家送了礼金,礼金共计135766元。但记者发现,这5家未送礼金的商家中,不乏一些知名企业的连锁店。他们为何不送礼金?
一名知情老板告诉记者,这些没有送礼金的商家中,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会议过后,随后补送上来,说不定,礼金还送得高。另外一种就是合法经营的商家,也没有违规违纪的行为,真的不愿意送礼金。但后种情况几乎是为零的,就算你遵纪守法,但礼尚往来,总应该表示表示一下吧,因为药监局的酒宴是不能白吃的。
记者联系了当地一家连锁药店的负责人了解情况。该负责人称,他们在宜良有好几家连锁店,规模算得上比较大,当初接到请帖后,他们也派人去参加了会议,但没有送礼金。为何不送礼金呢?该负责人没有直接回答,“我们没有送钱,所以就不存在退钱的说法,但具体是什么原因不送礼金,也不清楚。” 说法
商家自爆:医药行业也有“潜规则”
“我们做药品行业的也有‘潜规则’,与药监部门的关系很复杂,不请客不送礼的商家基本上无法生存。”一名开药店的老板程某告诉记者,国家对药品经营销售管理非常严格,做药品生意不同于其他的生意,哪怕是药品堆放不正确,价格标签不符合规范等小问题,任何一家医药公司,或者药店老板,只要不遵守相关规定,就会受到处罚。轻则责令停业整顿,重则停业罚款,一次小小的处罚,罚款都是三五万元。如果一年下来被处罚过几次的话,药店或者医药公司就只得关门大吉了。
程某透露,一旦药监部门查出问题后,要赶紧找关系托人情。一定要招待好,打点好执法人员,只要不是特别大的问题,执法人员都会从轻处罚的。该罚款5万的,罚款两万;该罚款两万的,就只罚款1万元。一般情况下,向药监部门送礼,过年过节,大单位送礼都是万元以上;个人或小单位送礼最少也得三五千。除了座谈会以外,他们还会以业务培训等名义来收费。面对“不识相”的老板,就有工作人员隔三差五地来“检查工作”,这里不合格,那里不合规定,停业、罚款罚得你鸡犬不宁。这就是老板“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的后果。
“做药品生意,开诊所医院的,总是难免要出问题的,任何一个老板也不敢得罪他们的。”另外的几名商家则表示,医药行业的水太深了,关系也太复杂了。药监局收“礼金”是很正常的事情,在医药行业里面,也是多年的“潜规则”。
市药监局:稽查大队不存在经费不足
“宜良药监局收取礼金属于违规行为,但宜良的现象并不能代表整个药监部门,商家的‘潜规则’也属于片面之说。”针对商家自爆医药行业“潜规则”的问题,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杨子江说,宜良药监局成立稽查队收取礼金的事情,他们也是从媒体报道后才得知的。在这之前,办公室没有收到过宜良药监局发来的请帖,据他所知,市局也没有领导下去参加座谈会。此事归宜良县调查处理,具体情况还得找当地政府部门采访。
“我们市局不是主管部门,只是在业务上对其进行指导。也不能对此事进行评论,不然的话,宜良县会有想法的。”杨主任称,以前药监部门属于省市县垂直管理,到2010年8月机构改革以后,药监局就归属于当地政府管理。同样,宜良县药监局的人、财、权都归属宜良县政府管理。
杨主任表示,全市辖区内有七八十家药厂,300多家药品批发公司,2000多家药店,几千家诊所和医疗机构。加之餐饮行业也一并划归药监部门监管,监管任务很重,监管难度很大。为了加强食品药品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昆明市委市政府作出了一个重大决策,在全市范围内,要求各个县区成立稽查大队,稽查大队所需要的资金由财政支出,不存在经费不足的情况,也不需要药监局自筹资金。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都有明确规定,禁止单位和个人收取礼金和有价证券等钱物,一旦数量达到一定的程度,就构成了违法犯罪。
专家:去“潜规则”需要加强监督
云南大学石鹏飞教授称,所谓“潜规则”就是潜伏下来的规则,是一种陈旧落后的东西,这在很多行业中都存在。去掉“潜规则” 很简单,需要自体监督和异体监督。自体监督就是自己对自己进行监督,从道德角度出发,监督好自己的行为。像人大、纪委、监察局、法院、检察院等都属于自体监督机构。异体监督就是要依靠群众监督,群众监督需要借助舆论和媒体,对“潜规则”及时曝光,帮助政府及时纠正问题,去除“潜规则”。
拓展
退休干部:请客送礼在医药行业普遍存在
中纪委曾于2005年9月份组织18个部委,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工商总局和商务部等召开座谈会,随后成立了一个治理商业贿赂的领导小组,治理六大行业的商业贿赂。其中,重点是医药行业。据商务部提供的资料表明,在全国药品行业,作为商业贿赂的药品回扣,每年侵吞国家资产约7.72亿元,约占全国医药行业全年税收收入的16%。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提出,对公司、企业以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进行“权钱交易”、危害社会利益的行为,例如发生在医疗机构的药品、器械采购中的商业贿赂行为,数额较大的,也应追究刑事责任。随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虽然该项治理是面向所有的行业,但医药行业无疑更加引人注目。
“在医疗监管行业中,存在太多黑幕和‘潜规则’。药监主管部门以各种各样的名义向被监管对象要钱收礼金,已经成为一种公开的现象。商家暗中行贿的现象也存在,涉及金额也应该是很巨大的。”一名药监部门的退休干部李先生这样评价。2006年初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位高官被抓,在医药行业引发一次强烈的地震。宜良县药监局收取礼金一事被媒体曝光后,再次在医药行业产生震动。
李先生说,医药行业中请客送礼,过年过节送红包,给赞助费等“潜规则”普遍存在,亟待解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员陈海峰,利用职务之便帮助药品公司加快审批,收受130万好处费,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在法庭上他说出一句警醒同行的话,“我们审批人员要严格把关,还要抵制各种诱惑,一不小心就犯罪,这活不好干!”让人深思。(田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