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云南省卫生厅党组书记、厅长张笑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谈到,过去大家反映强烈的“看大病难看大病贵”问题,随着近年来我省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而得到了改善和提高。一是全面启动提高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工作。二是认真做好政府惠民工程医疗费用保障工作。三是有序推进农村居民大病补充保险试点工作。
张笑春厅长表示,下一步我省将结合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新要求,在新农合大病保障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扩大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在认真做好国家规定的20种重大疾病和省政府惠民实事重点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的同时,随着新农合制度发展和基金保障能力的不断提高,逐步扩大重大疾病保障病种到50种左右。二是全面实施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在实施昆明、曲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的同时,积极推进全省各州(市)统筹农村居民大病补充保险工作,各州(市)从新农合基金中提取资金,采取城乡统筹商业大病保险、农村居民商业大病保险、新农合二次补偿等方式开展州(市)统筹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对新农合补偿后的合规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原则上,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并实行即时结报。三是建立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强新农合与民政救助、红十字会、慈善机构等方面的有效衔接,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形成救助合力,形成以新农合为主体,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兜底,商业健康保险及其他多种形式医疗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有效减轻患大病参合群众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