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卵巢功能低下或是因各种原因暂时还不要孩子的女性来说,利用卵子库的形式储备自己的生育能力是一件极为理想的事情。人卵冷冻贮存及复苏助孕技术的出现,为女性们实现梦想、建立卵子库提供了最佳的技术支持。但这项新技术的应用,包括卵子库的存在,能否符合新规范,是否会带来法律或伦理问题,也引来了众多的诘问和质疑。
■新技术遭遇法律空白
对众多有需要的女性来说,卵子库存在的必要性是显而易见的,这能为她们带来新的生命。但作为一项极为超前的技术,无论是人卵冷冻贮存及复苏助孕技术还是卵子库都还缺乏必要的法律规范和依据。
记者了解到,根据卫生部重新修订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精子库基本标准和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等重要文件,对赠卵和供卵行为都已做出了一定的规定。
如关于赠卵,《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中说,赠卵是一种人道主义的行为,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募集供卵者进行商业化的供卵行为;赠卵只限于人类辅助生殖治疗周期中剩余的卵子;对赠卵者必须进行相关的健康检查;赠卵者对所赠卵子的用途、权利和义务应完全知情并签订知情同意书;每位赠卵者最多只能使5名妇女妊娠;赠卵临床随访率必须达100%。而供卵的伦理原则也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中有所表述:供卵只能是以捐赠助人为目的,禁止买卖,但是可以给予捐赠者必要的误工、交通和医疗补偿。
但是,有关卵子库和冻融人卵助孕技术的相关规范和原则并没有被纳入这个新规范中。更有卫生部相关人士曾表示,目前我国对卵子捐赠的管理还不成熟,市场的需求就在无序、混乱的情况下进行,必然引出一些不规范或者不合法的行为。实际上,不育者只占人口比例的3%,而在患者中真正需要进行此类手术的也只占其中的10%左右,且卵子的保存以及手术费用都很高,因此,所谓“卵子市场”、“卵子库”并没有存在的必要。
■新技术亟须规范
虽然卫生部发布的规范和原则尚未纳入冻融人卵助孕这项新兴技术,但是据北大医院生殖与遗传中心主任李晓红博士介绍,他们目前所进行的每一项操作,都是严格参照上述规范和原则来进行的。为了更加规范,他们中心已经制定了相关的操作手册。
据介绍,目前在该中心,在开展相关技术前,冻存卵者必须按要求签署“冻存卵子同意书”,要求决定采用冻存卵人工助孕的夫妇,必须共同提交书面申请,签署相关“协议书”,以免日后发生纠纷。此外,要查验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明,以保证冻卵人工助孕不违背国家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当然,通过相关的检查,还可以避免类似近亲繁殖等问题。
在身体检查一项上,根据手册规定,冻存卵者和接受冻卵人工助孕的夫妇,都必须事先进行全面的生育功能检查,包括询问完整的病史、实验室检查和体格检查,以确定其是否存在不宜生育的疾病,如全身患有重要脏器病变或传染病,以及智力体质下降和遗传病等。为了保证网络的通畅,避免出现法律等问题,中心还在管理上加大了对档案、信息的管理。 “我们一共设置了4个工作小组,包括采集、冻存、解冻和管理小组,都是为了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造福患者,又免除‘后患’。”李晓红说。
李晓红同时坦言,对一项未经时间证实的新科技而言,在广泛应用之前,首先应该尽可能地制定出相对完备的技术和法律规范及原则。只有如此,才能在实际的大规模使用中,避免出现法律和伦理问题,并切实地为更多有需要的患者服务。
可以说,冻卵人工助孕技术和卵子库的出现,已经为相关伦理道德原则和法律法规的制定或修订提出了新的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