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外受精(IVF)过程中产生的那些没有机会植入子宫的、多余的受精卵是怎样被处置的?一项对美国体外受精诊所进行的调查揭示了这些多余的体外受精胚胎面临着孑然不同的命运。
是否可以从人类的胚胎获取干细胞一直引起有关伦理问题的强烈争论。这个问题全世界范围内都倍受争议,但是在美国,这件事情带有了部分的政治色彩。例如,美国总统George W.Bush强烈反对从试管受精胚胎获取干细胞。
然而一项在美国的调查显示,在如何处理IVF过程中废弃的多余人类胚胎的问题上缺乏统一的标准,已经造成很大的困扰。在不同的诊所中,这些多余的胚胎可能被无限期冷冻保存、或者进行宗教葬礼、或捐赠给科学研究或者被作为生物垃圾而丢弃。
当一对夫妇或者个人无法成功怀孕而求助于体外受精诊所,妇女通过服用药物促进排卵,她的多个卵子被采集并在培养皿中进行体外受精。成功而安全的胚胎植入要求一定数目的受精卵,而在体外受精过程中往往会得到多于预期所需的受精卵。
包括英国和加拿大在内的一些国家,已经规定了如何处理多余的胚胎,和这个处理过程应该得到进行试管受精的夫妇的同意。但是,在美国还没有这样的规定。
新泽西州大学的Andrea Gurmankin和他的同事们,发放了匿名的调查问卷给350试管受精诊所的负责人,询问他们是如何处理这些多余的胚胎。这个调查结果将在下个月的“Politics and the Life Sciences”上公布。217个诊所对这个问卷做出了回答,说明他们基于不同的伦理标准采取了五花八门的措施。
大约3%的诊所尽力避免产生多余的胚胎。大约16%的诊所由于宗教的,本州法律的或者害怕受到控诉的原因,拒绝对多余的胚胎进行处理。这些诊所把多余的胚胎永久冻存或者把它们捐赠给其它需要受精的夫妇。175个诊所处理多余的胚胎的方法非常的不同。其中,一些诊所把这些胚胎交给来受精的夫妇或者个人带回家,另一些诊所把这些胚胎当成生物垃圾焚烧。在这些焚烧多余胚胎的诊所中,其中的25个诊所禁止销毁胚胎的时候进行试管受精的夫妇在场,4个诊所要求烧毁胚胎的时候夫妇必须在场。根据宾夕法尼亚州大学生物伦理学中心的Arthur Caplan的说法,其中的7个诊所甚至说,在类似于葬礼的胚胎烧毁过程中有牧师进行祈祷。大部分的诊所都考虑在接受体外受精的夫妻和个人的同意下,把多余的胚胎捐赠给研究机构。然而,在现有的美国的法律中,这些从胚胎里面提取的干细胞是不合法的。
Caplan认为,他对调查问卷中所反应的复杂情况感到非常吃惊,“这把我吓倒了。”他指出,现在我们并不清楚当这些夫妇在私人诊所登记时,其中有多少夫妇被告知了他们应有的权利。“我们的调查结果强调了当夫妇在试管受精诊所首次登记的时候应该被完整告知如何处理多余胚胎的全部选择的重要性,”他说。“我们并不清楚诊所是如何告诉那些夫妇这个信息的,或者有多少夫妇回想起来会觉得他们当时并不完全知情。”
英国生殖协会的Richard Kennedy认为这篇文章强调了统一标准处理这些问题的重要性。“人类胚胎的使用问题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领域,”他说。“这些胚胎可以创造生命。所以,制定出相关原则来给人们提供一定的指导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