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科学与发展网12月1日报道,从21世纪开始,人类就见证了医学与生命、环境与社会的发展。而这些发展都需要用伦理道德来对其进行规范。在这方面,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所做出的努力是值得称赞的。
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对生物伦理学已经关注了数十年。1993年,国际生物伦理学委员会成立,并在2000年宣布,生物伦理学委员会在各组织中具有优先权。
2005年10月,在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第33届会议上通过了《世界人类生物伦理学暨人权宣言》,其目的在于在世界范围内建立起生物伦理学的统一标准,以维护人类的尊严、权利和自由。
但是该宣言也具有一些小的缺陷。例如,尽管它所包含的内容已经很全面了,但还是忽视了进行动物研究时应遵循的规范和要求。
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声明:传统的研究必须遵守伦理规范,生物伦理学教育非常重要。
该宣言还对发展中国家提出要提高社会福利的要求,以确保人民的健康和必要的医疗保健,使人们生活在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中。它不仅仅对发达国家提出了生物伦理要求,也从另一方面对发展中国家进行了伦理规范。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公众健康、人权和自由,联合国科教文组织限定了宣言中一些原则的应用,使其与国际人权保持一致。
七个发达国家——比利时、加拿大、德国、日本、荷兰、英国和美国——对该宣言表示支持。发展中国家在对该宣言的研讨中,不仅提出了生物医学和生物技术方面的生物伦理学要求,还成功地制定了社会、环境的生物伦理学规范。
《世界人类生物伦理学暨人权宣言》发布的正是时候。除去它的一点小瑕疵,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将会帮助人类建立一个完善的伦理道德规范,并且帮助各国制定生物伦理学与人权的指导方针。最终,该宣言将会使人类迎来一个伦理新纪元。
英文原文链接参见:
http://www.scidev.net/Opinions/index.cfm?fuseaction=readOpinions&itemid=453&languag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