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森林资源】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先后共开展了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2004—2008年)结果显示,全国森林面积19545.22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149.13亿立方米,森林蓄积137.21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20.36%,比1949年的8.6%净增11.76个百分点。我国森林面积居俄罗斯、巴西、加拿大、美国之后,列世界第五位;森林蓄积量居巴西、俄罗斯、美国、加拿大、刚果民主共和国之后,列世界第六位。我国人工林保存面积6168.84万公顷,蓄积19.61亿立方米,人工林面积列世界第一位。
除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外,全国有林地面积18138.09万公顷。按林种划分,公益林、商品林面积分别占52.41%和47.59%,其中公益林面积中防护林8308.38万公顷、特种用途林1197.82万公顷;商品林面积中用材林6416.16万公顷、薪炭林174.73万公顷、经济林2041万公顷(其中油茶林320万公顷)。按土地权属划分,国有林7246.77万公顷,集体林10891.32万公顷,分别占39.95%和60.05%。按林木权属划分,国有的7143.58万公顷,集体经营的5176.99万公顷,个体经营的5817.52万公顷,分别占39.38%、28.54%和32.08%。全国现有天然林面积11969.25万公顷,占有林地面积的65.99%;蓄积114.02亿立方米,占全国森林蓄积的85.33%。全国现有人工林面积6168.84万公顷,占有林地面积的34.01%;蓄积19.61亿立方米,占全国森林蓄积的14.67%。
总体上看,我国森林资源仍存在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分布不均衡的问题。我国的森林覆盖率只有世界平均水平30.3%的2/3,人均占有森林面积不到世界人均占有量0.62公顷的1/4,人均占有森林蓄积量仅相当于世界人均占有蓄积量68.54立方米的1/7强。造林良种使用率仅为51%,与林业发达国家的80%相比,还有很大差距。除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外,在我国现有森林中,中、幼龄林比重较大,面积占乔木林面积的67.25%,蓄积量占森林蓄积量的40.03%。从地域分布上看,我国东北的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西南的川西川南、云南大部、藏东南,东南、华南低山丘陵区,以及西北的秦岭、天山、阿尔泰山、祁连山、青海东南部等区域,森林资源分布相对集中;而地域辽阔的西北地区、内蒙古中西部、西藏大部,以及人口稠密、经济发达的华北、中原及长江、黄河中下游地区,森林资源分布较少。
【野生动植物资源】我国野生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全国有脊椎动物6482种,约占世界脊椎动物种类的10%,其中:兽类581种,鸟类1332种,爬行类412种,两栖类295种,鱼类3862种。我国有许多特有的野生动物,其中:特有的兽类86种,鸟类80种,两栖类163种,爬行类126种。全国约有高等植物3万多种,居世界前三位,其中特有植物种类约1.7万余种,如银杉、珙桐、银杏、百山祖冷杉、香果树等,均为我国特有的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种类。为保护这些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我国先后颁布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将341种陆生野生动物、246种野生植物,确定为国家一级或二级保护对象,予以重点保护。我国现有古树名木323.2万株,其中国家一级古树14.43万株(树龄500年以上)、国家二级古树107.27万株(树龄300—499年)、国家三级古树199.6万株(树龄100—299年),国家级名木1.89万株。林木良种资源收集保存库面积1000万余公顷,收集保存林木种质资源约5万份。
【林业自然保护区】我国林业系统共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2012处,总面积1.237亿公顷,约占国土陆地面积的12.88%,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47处,面积7597.42万公顷。林业系统建立的自然保护区中,森林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1254处,面积3086.26万公顷;湿地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356处,面积3178.55万公顷;荒漠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30处,面积3709.35万公顷;野生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107处,面积168.32万公顷;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284处,面积2227.57万公顷。此外,我国还建立了近5万个自然保护小区,100处国家湿地公园。这些自然保护区,有效地保护了我国90%的陆地生态系统、85%的野生动物种群和65%的高等植物群落,以及20%面积的天然林群落。调查结果显示,我国50.3%的自然湿地,85%以上的珍稀野生动植物物种,特别是大熊猫、朱鹮等物种的野外种群,都依靠自然保护区得到了有效保护。我国共有28处自然保护区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37处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18处被列为世界自然遗产名录,相当一部分自然保护区是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点地区。
【国有林场】我国共有国有林场4507个,职工总数66万人,其中在职职工43.5万人、离退休职工22.5万人。全国国有林场总经营面积6200万公顷,其中林业用地面积5500万公顷,森林面积45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23.4亿立方米,分别约占全国林业用地面积、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的18%、23%和17%。在5500万公顷林业用地面积中,商品林面积1000万公顷,公益林面积4300万公顷,其中重点公益林面积2700万公顷。国有林场有林地总面积3000万公顷,疏林地面积200万公顷,灌木林地面积900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面积800万公顷。
【森林风景资源】我国森林风景资源十分丰富,是自然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这些珍贵的森林风景资源,1982年我国开始建立第一个森林公园——湖南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目前,全国共建立各类森林公园2583处,保护森林风景资源1677万公顷,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740处、国家级森林旅游区1处,保护森林风景资源1152万公顷,基本形成了以国家级森林公园为骨干,国家级、省级和县级森林公园协同发展的森林风景资源保护管理体系。中国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名录中有15处涵盖森林公园的景观资源,中国世界地质公园名录中有15处是森林公园,森林风景资源保护在自然文化遗产保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湿地资源保护
【湿地资源状况】据首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1996—2003年)结果显示,我国单块面积大于100公顷的湿地总面积3848.55万公顷(人工湿地只包括库塘),居亚洲第一位、世界第四位,其中:自然湿地3620.05万公顷,占94.06%;库塘湿地228.50万公顷,占5.94%。在自然湿地中,沼泽湿地1370.03万公顷,近海与海岸湿地594.17万公顷,河流湿地820.70万公顷,湖泊湿地835.16万公顷。湿地内分布有高等植物2276种,野生动物724种,其中水禽类271种、两栖类300种、爬行类122种、兽类31种。
我国湿地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类型多,《湿地公约》定义的各类湿地在我国均有分布,是全球湿地类型最丰富的国家;二是分布广,从寒温带到热带,从沿海到内陆,从平原到高原都有分布;三是区域差异显著,东部地区河流湿地多,东北部地区沼泽湿地多,长江中下游和青藏高原湖泊湿地多,等等;四是生物多样性丰富,湿地生境类型众多,不仅物种数量多,且许多为中国特有。总体来看,我国自然湿地仅占国土面积的3.77%,远远低于6%的世界平均水平,人均自然湿地面积0.028公顷,仅相当于世界人均湿地面积的13.15%。
【湿地保护管理】我国是《湿地公约》缔约国。加入《湿地公约》以来,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护和恢复湿地。2000年,国务院17个部门联合颁布《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2003年,国务院批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2—2030年)》。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2005年,国务院批准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2005—2010年》,提出以工程措施对重要退化湿地实施抢救性保护。全国已建立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553处,国家湿地公园145处,以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为主的湿地保护网络体系初步形成,湿地保护面积达到1820万公顷,占全国自然湿地总面积的50.3%。通过积极有效的政策和行动,我国的湿地保护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肯定,2002年世界自然基金会将“献给地球的礼物”荣誉奖颁发给了中国国家林业局,2004年湿地国际将“全球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杰出成就奖”授予中国,我国科学家蔡述明教授还获得了“湿地科学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