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2月13日印发《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下称《规划》)。此次农业“十二五”规划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深化,进一步具体了“十二五”期间的任务和目标。
根据规划,“十二五”时期,现代农业建设将取得明显进展。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农业结构更加合理,物质装备水平明显提高,科技支撑能力显着增强,生产经营方式不断优化,农业产业体系更趋完善,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显着提高,东部沿海、大城市郊区和大型垦区等条件较好区域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规划》从农产品供给、农业结构、农业物质装备、农业科技等7个方面提出了27个具体发展指标,其中包括到2015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4亿吨以上,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3。
“十二五”将强化农业科技和人才支撑作用。《规划》明确提出,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将超过55%,农村实用人才总量将由目前的820万人提升至1300万人。
在区域布局上,将重点推进包括东北平原、黄淮海平原、长江流域、汾渭平原、河套灌区、华南、甘肃、新疆等“七区二十三带”农业战略格局。率先推动包括环渤海、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等发达地区,以及沿海地区以外的直辖市、省会城市等大城市郊区和大型集团化垦区,加快这些区域现代农业建设,发挥其对全国现代农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同时要稳步发展草原生态经济区,包括北方干旱半干旱草原地区和青藏高原草原地区,共涉及内蒙古、四川、西藏、甘肃、青海、新疆等13个省(区),确保其在保障全国生态安全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战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