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近期发现的部分企业违法使用工业明胶的情况,国家质检总局于4月19日发布新闻通稿称,已发出《关于对非法使用工业明胶加工食品彻查严打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质监部门彻查生产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食品的企业。针对食品企业非法使用工业明胶和明胶生产企业违法销售工业明胶的行为,依法进行“两打”。
通稿中提到,要求各地质监部门依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四查”。一是对所有生产食用明胶的生产企业认真检查。要求企业详实报告明胶生产销售的情况,检查企业使用的原材料和台账,并抽样检验企业产品。二是对使用明胶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要求企业详实报告使用明胶生产产品的情况。检查企业原材料的来源、进货台账、所生产食品添加明胶的用量,抽查企业使用的明胶原料。三是由省级质监部门统一组织对辖区范围内的所有使用明胶的加工食品开展风险监测和专项抽查。四是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对所有的明胶生产企业(包括工业明胶生产企业)进行检查。
针对食品企业非法使用工业明胶和明胶生产企业违法销售工业明胶的行为,《通知》要求,依法进行“两打”,严厉打击以上两种行为。对非法使用工业明胶加工食品的生产企业,一经查实,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立即责令企业停产,立即吊销生产许可证,立即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