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下旬起,受美国政府邀请,我访问美国,行程主要目的是了解美国的知识产权制度。访问的第三个城市是中部的圣路易斯市,我们拜访了生物科技领域鼎鼎大名的孟山都公司,该公司的法务部高管接待了我们。下面是对行程的一些简要记录。本文标题只涉及文章部分内容,并非专业论文,请读者注意。
接待人员首先介绍了专利对于商业的意义:包括五部分:
1、技术的可实施性,即FTO (freedom to operate)。由于一项技术往往会牵涉多方面的专利,如果公司有某方面的专利并不代表其实施技术不会侵权第三方,因此,公司的知识产权部门要对新技术进行可实施性检索,减少商业风险。
2、价值捕获(Value Capture)
3、竞争优势
4、可外部合作
5、管控使用方式(Stewardship)
随后,孟山都公司介绍了该公司对发展中国家的一些帮助,主要问题是,地球上人越来越多,耕地越来越少,因此,转基因技术可以提高作物产量非常重要,该公司对发展中国家进行了帮助,比如该公司研发的抗旱玉米可以提供水的利用效率,介绍中他们还提到了在国内引发争议“黄金大米”(笔者后来通过互联网检索发现,黄金大米的相关专利由孟山都公司提供 http://tech.hexun.com/2012-09-11/145701913.html ),帮助发展中国家的人民抵御疾病。
接着,我们访问者开始询问问题,第一个问题:美国专利法修改对该公司的影响。答复是:专利的标准从发明在先改为申请在先,对公司确实有影响,他们已经重新调整了和合作伙伴的合作方式,以适应专利法的修改。
第二个问题是公司如何完成新产品上线前的可实施性检索(FTO)的?答复是:每个公司都存在科学家不懂法律,法律工作者不懂技术,关键在协调,该公司有很多科学家来自学术界,法务部会对他们进行培训,培训非常细节化。同时如果业务部门有重要的新 “主意”,都会进行专利检索,每段时间,法务部门都会跟进公司的重要技术进展,看看是不是可以申请专利。我们还询问了公司进行FTO的时间,答复是:“All the time.”即从创意到实施的全阶段都会进行技术的可实施性检索。
笔者询问了一个问题:孟山都公司目前一个重要商业模式是在该公司生产的种子中加入抗该公司除草剂的基因,如果用户买了孟山都的种子,实际就要配套购买该公司的除草剂,因此涉及捆绑销售,很可能会引起联邦反垄断部门的关注,该公司的法务部是如何和业务部门协调帮助公司减小反垄断法律风险的?答复是:确定业务模式不违反法律是全公司各部门的职责,因此,公司的法律、业务、营销和产品部门必须协作,确保商业模式符合商业道德,具体而言,就是从产品研发开始,就一直和美国司法部(注:司法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是美国两大反垄断政府机构)进行对话,要求产品必须合乎法律规定。
介绍人员进一步补充,过去的战争期间,我们做过一些不好的产品,但现在不同了(此处可能指,在越战中,美军曾在越南大量喷洒孟山都公司的落叶剂造成严重的环境问题),我们的新产品一开始就和司法部、联邦贸易委员会对话,每一个产品都有深入的对话,有正确的人和正确的部门进行的对话才会有好的产品。
我们的下一个问题是,孟山都公司如何确定PCT专利申请的目标国?答复是:申请地确定的原则为:1、哪里进行生产。2、哪里进行制造。(生产和制造的区别可能是指种子的种植和种子的生产)3、向哪里出口。4、竞争者是否在该地生产、制造、出口。
随后,我们询问了孟山都在阿根廷和欧盟的诉讼问题。孟山都公司对农民使用其种子的专利授权协议规定,不得将种子留下继续培育作物,但在阿根廷,因当地法律的规定,其转基因大豆未获得专利,因为没有专利费的成本,阿根廷农民的转基因产品就有价格竞争优势并将大量作物出口到全世界。孟山都随后在欧盟起诉了阿根廷豆粕的经销商专利侵权,但欧洲法院认为,《欧洲生物技术指令》对转基因专利的保护是针对“有功能的基因”,而豆粕已经不具有种子的功能,所以不在保护范围内。因此,驳回了孟山都公司的诉讼请求。但孟山都公司法务部接待人员对涉及阿根廷的判决有意见,他们认为,自己的产品在欧盟通过PTC获得了专利授权,可以锁定相关的专利受法律保护,因此,对于此案的判决表示惊奇。
同行访问者还询问了转基因安全性的问题,问题是:转基因食品是否会导致绝育?答复是:科学发展迅速,很多问题让普通人无法理解,转基因作物最大的恐惧就是公众无法理解,但我们有参观机会,向公众开放公司和生产过程。实际上,转基因与传统植物基因无太大区别。我们的方法是通过技术把外源基因导入植物,有很多检验检测机构在监督我们,包括农业部、联邦食品和药物管理局都会对我们的产品进行审核。在世界其他地方,我们的产品也通过当地政府的检验,我们透明、公开,大家可以自己思考,有很多独立的机构对我们的产品都有报告。
会谈中,笔者还询问了孟山都公司与杜邦公司专利诉讼的情况,该诉讼的生物科技领域的影响力不亚于IT领域中苹果公司和三星公司的诉讼,因第二天我们拜访了圣路易斯的联邦法院,还就该案与主审该案的法官进行了沟通,该部分的内容将在后续访问记录中发布。
最后,上述行程的记录都是亲身经历,我整理笔记时发现很多内容也不够全也不够准确,出于分享的考虑才发到网上,因此欢迎大家指正。由于美国对个人信息的保护非常看重,因此,除非获得对方同意,我不能把会谈中遇到的对方的姓名及工作发到网上,也请大家见谅。(生物谷Bio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