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20日发布《关于促进玉米深加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提出,基于目前玉米深加工业发展的状况,“十一五”时期对已经备案但尚未开工的拟建项目停止建设;原则上不再核准新建玉米深加工项目。
根据“十一五”期间我国食品工业、饲料养殖业发展的目标,结合未来4年农业产量增长前景,《意见》从行业准入、生产规模、技术水平、资源利用与节约、环保要求、循环经济等方面,对玉米深加工业的发展设置了严格行业准入标准。在建设项目的核准方面,《意见》表示,将调整现行玉米深加工项目管理方式,实行项目核准制。所有新建和改扩建玉米深加工项目,必须经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将玉米深加工项目,列入限制类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试点期间暂不允许外商投资生物液体燃料乙醇生产项目和兼并、收购、重组国内燃料乙醇生产企业。
基于目前玉米深加工业发展的状况,“十一五”时期对已经备案但尚未开工的拟建项目停止建设;原则上不再核准新建玉米深加工项目;加强对现有企业改扩建项目的审查,严格控制产能盲目扩大,避免低水平项目建设。
在产品结构调整方向,“十一五”期间,玉米深加工结构调整的重点是提高淀粉糖、多元醇等国内供给不足产品的供给;稳定以玉米为原料的普通淀粉生产;控制发展味精等国内供需基本平衡和供大于求的产品;限制发展以玉米为原料的柠檬酸、赖氨酸等供大于求、出口导向型产品,以及以玉米为原料的食用酒精和工业酒精。
在企业资格方面,从事玉米深加工的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和抗风险能力,而且诚实守信、社会责任感强。现有净资产不得低于拟建项目所需资本金的2倍,总资产不得低于拟建项目所需总投资的2. 5倍,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60%,项目资本金比例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35%,省级金融机构评定的信用等级须达到AA。
在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方面,现有玉米深加工企业要在资源利用、清洁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达到行业国内先进水平。为加快结构调整进行的改扩建项目的原料利用率必须达到97%以上、淀粉得率68%上,主要行业的能耗、水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等技术指标按照相关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