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来,重庆市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突出主体改革,综合配套跟进,着力创新机制,为加快推进森林重庆建设注入了强大活力,激活了巴渝大地。
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林改工作,成立由市委常委、副市长马正其任组长,市级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区县、乡镇、村四级书记抓林改。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先后10多次组团到江西、福建、辽宁、湖南等省学习考察。还组织开展林改专题调研,制定并下发《重庆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着力抓好培训。共举办3500期培训班,培训人员达70余万人,包括区县分管领导、林改工作人员、林业企业和大户、农民代表等。编印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训教材、林改50问、林改文件和资料选编等80余万份,分发到区县、乡镇指导集体林改工作。
狠抓主体改革。在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中,采取多种方式,宜分则分,宜统则统,不搞一个模式。在“一小时经济圈”地区,主要采取“分股、分利”的形式落实产权,鼓励集约经营;在“两翼”地区,主要采取“分山到户”的形式落实产权,鼓励农民联户经营、流转森林资源、大力发展林下产业。坚持进度与质量并举,扎实做好勘界确权工作,确保颁发“铁证”。
妥善解决林权纠纷。妥善解决林权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林改部门搞好调查摸底,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通过县乡村调解、行政裁决、司法途径等多种手段把矛盾解决在基层。目前已受理林权纠纷3656件,涉及林地面积28.12万亩,已调处3253件、24.11万亩,调处率88.9%。
及时开展配套改革。在推进主体改革的同时,及时跟进配套改革。全面启动林业要素市场建设、林木采伐管理、林业政策性保险和森林资源流转等试点。同时,大力实施森林资源流转,鼓励各种社会主体投资林业。在探索科学、合理的森林采伐模式的基础上,开展了林木采伐权拍卖试点,推进林权抵押贷款试点。(生物谷Bio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