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此次环境污染事故的云南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其行为存在主观上的故意,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这是记者8月20日获得的一份云南省环保厅对铬渣污染事故正式表态的文件。
根据一份于今年5月28日签订的《铬渣供给合同》,陆良化工给贵州三力燃料公司(以下简称三力公司)供应铬渣并支付运费100元/吨,由三力公司找车运输,每2000吨结一次账。谁知驾驶员偷偷将铬渣倒在人家村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曲靖市新闻办负责人称,该市纪检监察部门已经介入,司法程序已经启动,两名涉事司机已被批捕。另有消息显示,陆良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左祥林、三力公司副总经理袁科等人已被云南警方带走协助调查。
部分嫌疑人已被带走
记者获得的上述云南省环保厅文件,还建议曲靖市人民政府责成相关部门查清事实,认真做好调查取证等工作,依法追究该公司法人及主管人员、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与此同时,也将“进一步对事故的发生进行深入调查,追究有关部门监管责任人的责任”。
该文件还要求,陆良化工在停产整治期间,必须完成老铬渣库和现厂内渣库堆存的全部铬渣的无害化处理,未经曲靖市环保局验收,不得恢复生产。
目前,云南省已经启动司法程序,逮捕了两名乱倒铬渣的承运人和司机。陆良化工总经理汤再杨表示,该公司副总经理左祥林已经被带走协助调查;三力公司工作人员亦透露,该公司副总经理袁科等人已经被带走协助调查。
据悉,左祥林是原陆良化工厂负责人,在2003年浙江海宁和平化工有限公司收购陆良化工厂后,继续担任重组后的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负责环保等工作。袁科则是本次事故中的另一当事方——三力公司的实际负责人。
铬渣供给合同成关键
一份神秘的 《铬渣供给合同》浮出水面。据记者了解,该合同签订日期是今年5月28日。在多位当事人的陈述中,它是本次事件中最重要的文件。
左祥林称,那些废渣本来要运往贵州处理,谁知驾驶员偷偷倒在人家村里。陆良化工与贵州三力燃料公司签订协议,要将5000吨铬渣运往当地铁厂进行综合利用。而在贵州方面,三力公司并不具备铬渣处理资质,因该协议造成50吨铬渣流入贵州,正遭受处罚,协议签署人袁科也被带走“协助调查”。
该协议约定,陆良化工给三力公司供应铬渣并支付运费100元/吨,由三力公司找车运输,每2000吨结一次账。汤再杨表示,已支付运费27万余元,但未透露支付方式。曲靖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副大队长曹江文透露,支付方式是出厂就支付。
记者了解到,在合同签署前,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人吴新怀和刘金水,认识了汤再杨,刘金水通过业务关系联系了三力公司副总经理袁科,并将他引荐给汤再杨。双方在曲靖见面后,到三力公司所在地——兴义市威舍镇进行了考察。三力公司陪同人员代木常表示,当时汤再杨只参观了另一家公司。但汤表示,的确去看过,但没有注意工厂门口的牌子。
据代木常称,汤再杨在考察后,由刘金水带着合同乘火车到威舍,找到当天已经喝醉的袁科,袁科想都没想就签了协议。“如果当时袁科知道是有毒物品,怎么也不会签这份合同。”合同签订后,袁科很后悔。
汤再杨告诉记者,这次和三力公司签订铬渣转运协议,是该公司铬渣综合利用的一种方式,“我们过去运给合作单位就是这样做的。”不过,他承认三力公司并没有相关资质。
究竟运出了多少铬渣
根据陆良县环保局对汤再杨的询问笔录,在5月28日签订合同后,陆良化工就开始转运铬渣,到6月13日询问时已转运3000吨左右。但兴义市环保局对袁科的询问笔录显示,该公司收到的第一车铬渣是5月15日~17日拉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