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国签署《斯德哥尔摩公约》10周年纪念大会上,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在分析当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污染防治和履约面临的形势时指出,历史遗留的POPs废物和污染场地已成为环境安全的一大隐患。他强调,未来几年要加强对已识别的POPs废物的无害化管理和安全处置,逐步开展POPs污染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和修复示范。这表明,POPs废物和污染场地无害化处置将大大提速。
《斯德哥尔摩公约》对于POPs的库存和废物的控制目标是,制定战略以查明POPs库存和废物,以环境无害化的方式予以处置、收集、运输和储存,逐步减少或消除库存和废物的排放。根据公约要求,《国家实施计划》制定了分阶段履约目标:2009年消除9种杀虫剂类POPs的生产、使用和进出口;2010年基本建立针对POPs库存和废物的环境无害化管理体系,完成已识别杀虫剂类POPs废物的30%环境无害化管理与处置;2015年全部完成已识别的杀虫剂类POPs的无害化处置。
调查发现,中国生产杀虫剂类POPs的历史非常长,首批受控的杀虫剂类POPs物质中,曾经大规模生产使用滴滴涕、六氯苯、毒杀芬、氯丹、灭蚁灵,总产量累计达57.4万吨。并呈现出以下特点:长期生产使用;生产工艺落后,缺少环境污染控制措施;历史遗留的POPs废物贮存状况恶劣,且成分复杂。
2005年到2011年间,中国进行了多次大规模全国范围的杀虫剂类POPs调查,截至目前,识别的杀虫剂类POPs废物近7000吨。历史上生产杀虫剂类POPs的58家企业已全部进行了调查识别。大量杀虫剂类POPs废物在流通领域,包括农业流通领域,白蚁防治,卫生防疫站等,主要分布在11个省份。
环保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开展了多个领域和行业的POPs削减、淘汰和控制示范项目。该中心彭政博士在11月12日召开的中国签署《斯德哥尔摩公约》10周年纪念大会POPs废物及污染场地专题研讨会上,介绍了中国杀虫剂类POPs废物无害化项目进展情况。他说,在全球环境基金的支持下,这个项目在完善政策标准体系、能力建设、新技术探索、废物处置、场地风险评估方面开展了工作。项目开展2年,在废物处置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对湖北省主要分布于农资系统、河北省主要分布于原生产企业等的杀虫剂类POPs废物进行了处置,已累计处置3500吨。项目执行周期从2009年至2014年,目标是处置1万吨杀虫剂类POPs废物和1000吨富含二噁英飞灰。同时,在新技术探索方面,鼓励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和支持有关单位进行自主研发适合中国废物特征的非焚烧技术,且技术广泛适用于多种形态POPs的处置。
另外,给环境带来较大隐患的是污染场地。有关专家表示,原有杀虫剂类POPs生产企业较多、分布分散,废弃物填埋场地管理不规范,特别是一些废弃物填埋和堆放点位于环境敏感区,环境风险较大,给周边地下水、生态环境、人体健康带来隐患。
根据公约要求,《国家实施计划》制定了POPs污染场地识别和环境无害化管理战略。目前已查明44家曾经生产杀虫剂企业POPs污染场地状况,并对其中的4个场地进行了调查和评估。《国家实施计划》要求,2015年前对这44个污染场地进行调查和评估,并对新发现的污染场地进行评估,建立完善的污染场地清单。
环保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吴广龙博士说,相对于已做了二三十年污染场地治理工作的发达国家,中国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关政策与制度还不完善,还没有专门针对POPs污染场地的法规;虽然对POPs污染场地的清单进行了调查,但还没有建立POPs污染场地的优先治理名录;资金机制还没建立,融资渠道还比较少;环境无害化管理能力还比较低;最重要的一点是,新POPs的污染场地情况还是空白。
针对这种情况,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和近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均提到POPs废物和污染场地的风险评估、无害化处置。特别是《全国主要行业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对污染场地治理和修复提出了明确目标,要开展POPs污染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建立并逐步完善POPs污染场地国家档案,建立优先管理的名录清单;开展高风险POPs污染场地风险管理、治理和修复示范,完成85%已识别杀虫剂类POPs污染场地无害化管理以及典型污染场地的治理和修复示范。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免受POPs危害,最终实现没有POPs风险的世界,中国正在积极努力着。(生物谷 Bio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