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丰收季节,农民焚烧秸秆,烟雾缭绕、空气污染严重,能见度低影响交通,已成为全国公害。为此很多县乡主管部门采取“堵”的方法,出动巡逻队,四处巡视,但毕竟官少民多,焚烧秸秆的农民与巡逻队打起了游击战,你前脚走,我后边烧,防治效果不明显。河南省驻马店和江苏徐州在禁烧秸秆和秸秆综合利用上频出新招,建立了良性的利益生态链,做到了农民、企业、政府多方受益,也许能给当前秸秆焚烧治理工作以启示。
秸秆是一种生物质资源,是当今世界上仅次于石油、煤炭、天然气的第四大能源。而且秸秆资源有多种用途,如可生产可降解一次性食具、育苗花盆、家电产品的外包装等;可堆肥处理、甲烷发酵;可发酵制氢,放在沼气池里制沼气;另外还可以发电、用作燃料等。
农民大量焚烧秸秆,认识水平不高,不了解秸秆的这些重要用途是一方面原因,但另外还有更多深层次原因。农村生产方式发生了变化。现在联合收割机代替手工收割,但收割完后,如果地面的残茬高度在10厘米以上,则不利于下一茬的播种和农作物的出苗,此时农民要么选择使用机器对残茬进行二次粉碎、抛撒,要么干脆就地焚烧,操作简便的后者往往是他们的第一选择。
农村生活水平提高了。家家都用上了蜂窝煤或煤气,喂养牲畜有复合饲料,所以秸秆作为传统燃料和饲料的价值消失了,为了抢农时,农民往往将秸秆一烧了之。
另外很多地方没有秸秆转化深加工厂,有的即使有,规模也很小。对于农民来说,由于秸秆花费大力气也换不到多少钱,积极性不高。
而且由于秸秆转化应用前期投入大,短期见效慢,暂时没有产出或者产出很少,所以企业积极性很小。各级政府对此也没有达到一定的重视高度。
因此,禁烧秸秆仅仅靠下达行政命令,堵而不疏,只是治标而不能治本,只能救的了一时却不是长久之计。要真正地解决此问题,必须政府、企业、农民、各种经济组织等利益主体协调互动,理顺各方关系,才能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政府在秸秆转化利用上应发挥先导性作用,将其纳入发展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大局中全盘考虑,给以一定的资金补助,并给相关企业相应的政策支持和引导。
在政府发挥先导性作用下,这个问题总归还是要由市场来解决,各个企业和各种经济组织是这项工作的主体。只有能获得实际的效益,他们才有干劲。像徐州的“秸秆清洁突击队”,平均每人每天至少可赚300多元,难怪活跃在铜山县田间的“突击队员”就达四五千人。
农民心里会算账:一亩地打350公斤麦子,按市场价每斤7毛钱,能赚490元,刨去成本,大概净赚400元。而一吨秸秆一般能卖200元,两亩半到三亩地就能“打”一吨秸秆,平均相当于每亩地增收70元左右。这对辛苦劳作的农民来说,无疑是“在地里捡钱”一样的好事。有了成熟的秸秆消化体系,农民自然不会“烧钱”。
总之,从深刻理解农民焚烧秸秆的深层次原因入手,在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调节下,建立有利于秸秆转化利用的利益链,秸秆焚烧问题必能得到有效的解决。而单单下达行政命令,禁止焚烧,只会屡禁屡犯,屡禁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