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一份紧急文件,文件指出,不再建设新的以玉米为主要原料的燃料乙醇项目;原则上不再核准新建玉米深加工项目。这份《关于促进玉米深加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玉米主产区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全局利益出发,统筹规划玉米生产、饲料加工业和深加工业的发展,严格控制玉米深加工业产能规模盲目扩张。(9月24日《21世纪经济报道》)
为了遏制持续升温的燃料乙醇项目投资热,国家近3年内已连续5次发布关于燃料乙醇项目调整或限制盲目扩张的有关规定和要求。2006年12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加强玉米加工项目建设管理的紧急通知》及《关于加强生物燃料乙醇项目建设管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各地不得盲目发展玉米加工乙醇能力,还要对玉米加工项目进行清理。此外,国家还制定了《生物燃料乙醇及车用乙醇汽油“十一五”发展专项规划》,重点支持用木薯、甜高粱、秸秆等非粮原料生产燃料乙醇的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发改委此次发布的《关于促进玉米深加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紧急文件,对严格控制燃料乙醇产能规模盲目扩张,在幅度、力度和广度上比前几次都大,这充分表达了国家坚决把燃料乙醇项目投资热势头降下来的决心。由于发展燃料乙醇可能导致粮食供求关系和粮食价格波动的风险,《意见》要求将玉米深加工的准入门槛被大幅提高,所有新建和改扩建玉米深加工项目审批权收归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将玉米深加工列入限制类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从事玉米深加工的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
近几年来,由于受企业逐利和产粮区政府招商引资“双轮”驱动的影响,部分地区存在燃料乙醇项目投资过热倾向和盲目扩张势头,这对我国粮食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过去国家指定了黑龙江华润公司、吉林燃料乙醇公司、河南天冠集团公司和安徽丰原集团为用粮食加工燃料乙醇的试点企业,按10%的配比掺入汽油中以节省原油。后来出于对粮食安全的担忧,国家有关部门态度慎重,没有再新批燃料乙醇的生产项目。但据有关调查发现,除上述4户企业外,最近国内燃料乙醇盲目投资十分严重,生产企业迅速增加,所带来的“产能大于产量、产区变销区”的情况比较突出。
有一种观点认为,我国发展燃料乙醇不会影响粮食市场价格,更不会对粮食安全造成威胁,其理由是生产燃料乙醇所用的粮食占我国总粮食比例非常小,按照玉米平均亩产850公斤,每3.3吨玉米产出1吨燃料乙醇折算,需消耗玉米436万吨,相当于玉米总产量的3.1%。而美国燃料乙醇95%以上的生产能力是以玉米为原料或是以玉米为主要原料,约消耗玉米4000万吨。而在我国国家认可的4个燃料乙醇生产企业,其产能合计仅为132万吨,与巴西和美国相比差距较大,不会对粮食安全造成影响。
但是我国国情与美国和巴西不同,这些国家有着丰富的耕地和水资源,人口总量也比我国少得多,它们可用50%的玉米储备来生产燃料乙醇,而在我国却无法办到。我国耕地本来就贫乏,人均耕地不及世界平均的1/2.,现在乃至今后,我国耕地还会因城市化、工业占地而逐渐减少。与之同时,人口却在以每年1300万至1400万人的速度在增长。强大的人口压力激化了人地关系的紧张态势。
观察近几年燃料乙醇发展我们发现,随着乙醇汽油在全国一些省市推广,燃料乙醇产量已从2003年的7万吨,一路飙升至2006年的100万吨,陈化粮库存骤减,同时市场上玉米、小麦价格猛涨,粮食乙醇路线遇到了与民争食的问题。有关专家认为,从能源转换代价的角度看,我国燃料乙醇发展不具有优势。因为10%燃料乙醇替代成品汽油不足以解决我国能源问题,而20%甚至更高的燃料乙醇,则不可避免地要更大规模地使用粮食,而大规模用粮食生产燃料乙醇将危及粮食安全。
人们不禁会问,前几次国家三令五声限制燃料乙醇发展,但效果不佳。而这次发改委发布的《关于促进玉米深加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紧急文件能否控制燃料乙醇投资的增长呢?其实,在此情况下,实施玉米供应配额管理将可能是最有的办法,毕竟,燃料乙醇大量生产将消耗大量玉米,这不符合国家能源替代产业发展的政策取向。而如果这次限制措施仍不能使燃料乙醇投资回归正常水平,国家应出台“狠招”,如加强燃料乙醇企业资质管理,提高企业资质标准,削减燃料乙醇生产数量,甚至关停部分燃料乙醇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