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厦门等七个城市被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发展改革委授予第二批“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城市。
自2009年1月科技部联合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等部委启动“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工程项目以来,厦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采取相应措施启动创建工作,2009年6月25日,厦门市向福建省政府提交了申报国家“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的申请,7月15日,福建省政府向科技部提交了推荐厦门市申报国家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城市的申请。
厦门市创建国家“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工程以促进汽车产业技术进步和厦门地区经济发展为目标,计划采取财政补贴方式,在公交、公务商务、旅游、出租等领域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工程将依托厦门市现有的汽车产业优势,先期按照“统筹协调、分工协作、循序渐进,扎实开展”的原则进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示范运营。(生物谷Bio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