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威英利,作为中国光伏产业的领头羊,相比于光伏龙头无锡尚德来说,其海外重组上市只能用“坎坷曲折”来形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简简单单的一句话便预示着天威英利的海外上市不会那样的顺风顺水。天威英利几乎将所有中国资本故事均一一演绎。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天威英利海外上市的过程,渗透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的主要思路。
【天威英利的前生】
保定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于1998年8月18日在保定高新区工商局批准登记注册,注册资本金为500万元。2002年2月23日,上市公司保定天威保变(行情 资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保定英利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新立业科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对保定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协议。根据合作框架协议中股本达到7500万元,股权比例为49%、45%、6%的约定,天威保变出资4475万元,英利集团增资2900万元,北京中新以货币出资450万元,重新注册的股本金额为7500万元。根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英利新能源董事会共设董事席位7名,其中天威保变委派董事4名。2004年1月,保定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保定天威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2004年11月1日,经保定天威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通过,天威保变收购英利集团所持有天威英利2%股权,收购价格以净资产确定,总价款为156万元。
2005年8月,英利集团收购北京中新立业科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天威英利6%的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天威保变持有其51%的股权,英利集团持有其49%的股权。
嫁接上市公司天威保变,为英利能源带来了宝贵的发展资金,使得英利能源能够抓住光伏产业发展的最好时机,迅速成长为中国光伏产业的龙头企业。但是与天威保变的合作为其后期的发展设置了巨大的障碍,特别是出让2%的公司股权给天威保变,使得天威保变成为天威英利的控股股东。为了重新获取控股权,苗连生付出了不可想象的资金成本才得以赎回控股权。
【上市时速】
2006年6月7日,苗连生在英属维京群岛成立独资的英利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英利能源”)。2006年8月7日,在开曼群岛成立未来海外上市的主体——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绿色能源”)。英利能源以每股一美分的价格认购了5000万普通股,并成为绿色能源的单独股东。
苗连生于2006年中期开始海外重组运作,然而不幸的是:“11号文”、“29号文”和“75号文”,文文相扣,使得天威英利海外重组不那么顺利。
2006年8月9日,英利集团单方面增资,天威英利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工商变更完成后,英利集团持有天威英利51%的股权,天威保变持有49%的股权。
对于海外重组,获取控股权是重中之重。2004年11月英利集团出让2%股权给天威保变,仅仅获得156万元人民币的股权转让款。现如今,为了赎回控股权,所付出的代价是2500万元。短短一年半的时间,天威保变的投资便增值接近20倍。这一切均因为天威保变是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任何股权转让或增资,均不能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和侵占小股东的利益。
2006年8月25日,绿色能源与天威保变达成了中外合资的协议。基于此协议,绿色能源授予天威保变可以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将天威保变所持的全部保定英利新能源的股份转换为绿色能源的相应普通股的权利。当然,天威保变必须在绿色能源完成海外上市,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天威保变才可以行权。协议中所设置的行权条件包括:一是绿色能源完成海外上市;二是ADSs(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普通股在协议中规定的合格的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中包括纽约交易所;三是天威保变在行使普通股购买权之前,必须完成中国政府相关监管部门所有审批。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天威保变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绿色能源,并且要附上相应的政府批文以及律师意见书。届时,绿色能源有义务必须向天威保变发行相应数量的绿色能源的普通股。
并且协议中规定,如果在绿色能源完成上市后的300天内,天威保变的换股行为不能够获得中国各部委审批,可以要求绿色能源依照当时公平的市场价值购买天威保变所持有的所有天威英利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