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着手调整产业组织机构
(1)通过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等多种方式组建大型农药企业集团,推动形成具有特色的大规模、多品种的农药生产企业集团如海利化工、湖南国发、湖南大方、海特农化、新长山等。
(2)根据市场和资源条件,积极承接发达地区农药产业转移,在沿江地区建成2-3个生产企业集中的农药工业园区,形成农药产业集群,如临湘化农药化工基地、常德海利基地及衡阳盐化工基地等。
2、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技术水平
(1)积极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为支撑、市场为导向、产品为核心、产学研相结合的农药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大力支持新农药、新剂型的创制研发,充分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加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创新农药的研究开发。建立科技创新的公共平台,如进一步加大湖南化工研究院的创新力度和成果转化力度。进一步鼓励和加大企业专利申报及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2)大力开发和推行清洁生产工艺, 大型企业主导产品的生产将实现连续化、自动化。加大农药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和技术集成的开发,加大重要农药中间体的研发, 加大高效、安全、经济和环境友好的新品种、新剂型的开发和应用,加大无毒、无害专用溶剂和专用助剂的开发和应用。特别是国家工信部自2009年8月1日起停止新申报乳油类产品的审批发证后,水剂、水乳剂、水分散粒剂、悬浮剂、控制缓释剂等剂型的开发显得十分必要;对已取证的乳油类产品也要提早积极做好无毒、无害专用溶剂替代有毒副作用溶剂的技术攻关工作,加大高分子羧酸盐、高性能萘磺酸盐、高磺化度木质素磺酸盐、有机磷酸酯类等环保型专用助剂和替代苯类溶剂的绿色溶剂的开发力度。
3、进一步调整产品结构
通过科技扶持、技术改造、经济政策引导等措施,支持高效、安全、经济、环境友好的农药新产品发展,加快高污染、高风险产品的替代和淘汰,促进品种结构不断优化。重点发展针对常发性、难治害虫、地下害虫、线虫、外来入侵害虫的杀虫剂和杀线虫剂,适应耕作制度、耕作技术变革的除草剂,果树和蔬菜用新型杀菌剂和病毒抑制剂,用于温室大棚、城市绿化、花卉、庭院作物的杀菌剂、种子处理剂和环保型熏蒸剂,积极发展植物生长调节剂和水果保鲜剂,鼓励发展用于小宗作物的农药、生物农药和用于非农业领域的农药新产品。大力推动农用剂型向水基化、无尘化、控制释放等高效、安全的方向发展,支持开发、生产和推广水分散粒剂、悬浮剂、水乳剂和微胶囊剂和大粒剂(片剂)等新型剂型,以及与之配套的新型助剂,降低粉剂、乳油、可湿性粉剂的比例,严格控制有毒有害溶剂和助剂的使用。
有条件的原药企业要进一步做好啶虫脒、嘧菌酯、虫螨腈、噻虫胺、吡氟酰草胺、烯酰吗啉、咯菌腈、茚虫威、醚菌酯、烟嘧磺隆、吡蚜酮、磺草酮、吡螨胺等国外专利即将到期、不会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仿制类农药产品的技术准备和消化吸收工作;抓紧做好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农药创制工程候选创制品种的研发课题组提供的硫氟肟醚、甲磺虫腙、哌虫啶、毒氟磷、丁香菌酯、唑菌酯、吡氟菌酯、丁吡吗啉、喹草烯等9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可替代高毒品种的创制候选农药新品种技术引进和合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