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日前发出通知,包括《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在内的5项促进药品流通行业规范化的相关标准于12月1日起实施,以规范药品零售业物流配送、处方药销售等方面的问题。那么,目前零售药店状况如何,能否在新标准下有新起色?记者对此走访了青岛部分药品零售企业。
现状:卖不动艰难度日
2012年是药店的“冬天”,这句在业内流传已久的哀叹无论在大小药店均得到验证。
昨日,记者走进延安三路丰硕堂67店,店内医师独守着四面围墙的柜台,许久等不来一个顾客。她告诉记者,大量顾客被分流到社区医院,如今药店零售额大减,正在艰难度日。
新医改实施以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凭借“零差价”和“医保报销”的优势,分流了药店的相当一部分客源。“一盒尼福达我们卖19.9元,进价就17元多。但在社区医院,市民报销70%的药费后只需自付几元钱。你说我们哪有竞争力?”
无奈之下,药店转向多元化经营模式,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销售日用百货,但利润比药品更小。“那些大型药店的日子也不好过,只不过店面越大卖的百货越多。但相比超市动不动就搞‘买一赠一’,药店又败下阵来。”
如果单纯只靠销售药品,相当一部分零售药店难以维持生计。部分药店积极开展“自救”。由于社区医院只卖基本药品目录上的药,一些药店就加大新特药品的进货量错位经营。还有药店采取多种经营,保健品、化妆品、健身器应有尽有。记者还了解到,几家药房在推进实体药店延伸的同时,探索电子商务的新模式,与国内某商城签订了协议,采取“实体门店+电子商务”双平台运行,通过网上药店扩张经营版图。
对于商务部的分级标准,多家药店表示是时候进行结构重组。毕竟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只有改革才能为医药行业找出新路径。
探因:缺乏行业规范是硬伤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截至去年,全市共有5000多家药店,其中连锁企业70多家。这个数字更新非常快,因为“每天都有药店开张,也有药店关门”。
零售药店自从放开管制后,如雨后春笋般扩张,导致市场竞争激烈。药店辐射半径越来越小,利润也随之萎缩。过度竞争也造成了不当竞争,当第一家药店出现不良手段打破生态平衡时,其他药店迅速跟进。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当前药店中存在一些不良现象:一是药店一味追求多元化,以提升盈利为唯一目标,什么挣钱卖什么,这不利于药店的长远发展。二是药店货架的“底层规律”,想买便宜药得弯腰到药架的底层找,一些低价药甚至遭商家下架,导购却为从药品销售中分成而向消费者推销高价药。三是药店违规卖药,近年来国家陆续增加零售药店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品种,但无论政策如何严格,市民买药从来未遇到太大的障碍。四是药店资质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药店需具备执业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但在乡镇、农村一级的“单体药店”中,大多都是经理、药师、收银一人担当,一间门头房就开张。这些无序的行为成为了医药行业的硬伤,大大阻碍了其健康发展。
观点:诚信药店应尽快出炉
青岛市商务局市场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5项药品流通行业的标准并非强制性法规,所有医药企业自愿参与。需要看到的是,这五项标准填补了我国药品流通行业一直以来标准的空白,下一步医药行业的规划发展必然会以此为标准。
青岛市医药行业协会会长李德爱表示,要遏制药店违规行为,必须让其接受社会的监督,探索实行分级管理模式,督促药店进行诚信经营。他建议各级主管部门加强对医药行业监管,重点放在药品安全、医药质量和医保卡规范等方面。比如药品与食品、化妆品销售区域应严格划分,针对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等。
据了解,济南、广州等地均已对零售药店实行诚信评级管理,评出的“诚信药店”面向市民推广。诚信药店并非“终身制”,有效期期间接受动态管理。医药企业负责人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一旦出现不诚信行为将被摘牌。
零售药店“新规”
商务部11月28日发出通知称,《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药品流通企业诚信经营准则》等五个药品流通行业标准(以下简称五项标准),将于2012年12月1日起实施。在这五项标准中,最引人注目的变化则在于连锁药店和药品流通企业的分级制度。根据2012年的调查统计,我国现在一共有46万家零售药店,此次颁布的《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中明确将我国所有的药店分成了A、AA、AAA三个级别。其中,AAA级最高,A级最低。不同等级药店的区别主要在于营业面积、经营药品品规数量、药品品种覆盖疾病种类、专业人员配备和药品供应能力等核心指标。(生物谷Bio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