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白云山发布了股改公告,其10对价2.2的水平不仅偏低,而且有关方面就此低水平的对价作出的解释不得不让人产生其为谁股改的疑问。
首先,白云山实施对价的基础条件就反映出其方案非常不合理。其对价有两个基础条件,一是以2006年3月3日之前60个交易日的平均股价为基础;二是以2006年每股收益可达0.2元为条件。后者显然是一种预测,其业绩究竟能否达到每股0.2元谁也不知,在不少上市公司业绩说变脸就变脸的证券市场,不得不对此以预测为条件的股改对价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前者显然只照顾到了极少数流通股股东,也即只有在去年12月以后买票的股东和少数低于4元购买白云山的股东能得到补偿,而大多数在2000年到2005年购买白云山的股民(其平均股价在7.50元)则几乎谈不上多少补偿。真不知白云山股改是照顾大多数股民还是照顾极少数股民!
同样,白云山管理层对如此低对价作出的解释也难以令人接受。其称,2001年广药集团对白云山进行了大规模重组,摘掉了长达3年的ST帽子,广药集团为此付出了13亿元的代价,言下之意,能够10对价2.2已经显示了诚意。其实不然,白云山变为ST难道是股民的责任?凭什么白云山前任大股东和管理层弄下的问题要由股民在股改中来“埋单”。广药集团既然敢于重组白云山,就应该负起相应的责任,而不能将责任转嫁给饱受磨难的股民。
联想到白云山今年初其出纳竟然利用财务漏洞贪污、挪用公款1500万元的事情(将影响2005年度利润1500万元),不仅反映了其管理之混乱,而且对白云山股改作出的业绩承诺和其它承诺都要产生相当的疑虑。(陈宏宇/四川金融投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