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3日召开三届十三次董事会及三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05年末总股本24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20元(含税)。
三、通过续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终止肿瘤坏死因子项目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资产报损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4月27日上午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