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芝堂自2006年4月3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通过多种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根据沟通结果,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同意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承诺部分未发生变更,关于"对价安排的形式和数量"作如下调整:
现调整为:
(1)、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由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股的对价安排
(2)、公司以2006年3月31日总股本261,849,861股为基数,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元(含税),同时全体非流通股东将所获现金红利转送流通股股东,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2.2369元的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最终每10股实得4.2369元(含税)。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共支付24,720,532股和27,649,440元现金的对价安排。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