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阿胶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6年9月18日公告以来,在公司董事会的协助下,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广泛的沟通。根据双方沟通的结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一)关于对价安排的调整
方案调整后的对价安排为:
公司以现有流通股本287,630,164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4股的转增股份。
(二)关于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的调整
方案调整后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为: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华润东阿除遵守法定承诺义务外,还作出以下特别承诺:
①华润东阿承诺其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②华润东阿在东阿阿胶2006、2007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分红议案,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的50%,并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③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华润东阿将建议东阿阿胶董事会制定新的管理层激励计划,并按国资委及证监会相关规定完成相应审批程序后予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