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9月26日召开三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崇文区支行申请公开授信额度5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一年。
二、同意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签订1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循环贷款合同,贷款期限为半年,贷款方式为信用贷款,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下浮10%。
三、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10月18日上午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