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2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三届十一次董事会及三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受让控股股东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药业集团)持有的天津市三隆化工有限公司67.31%股权的议案。
二、同意公司向渤海银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期限为1年的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由药业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天津滨海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8300万元、期限为5年的项目借款,该借款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3月6日上午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一项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