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25日召开四届十九次董事会及四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母公司2006年末股本222500111股为基数,每10股派1.20元(含税)。
二、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推选公司第五届董、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六、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采购关联企业纸箱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4月21日上午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及其它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