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27日召开三届四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申请一年期短期借款20000万元人民币,并由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复星集团)及其子公司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同意公司向浦发银行长宁支行申请一年期短期借款10000万元人民币,并由复星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同意对下属控股孙公司江苏万邦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苏万邦)向中国银行徐州分行(下称:徐州分行)申请的9000万元人民币五年期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2007年3月27日,江苏万邦实际向徐州分行借款6386万元,授信期限至2008年7月9日止。
截止2007年3月27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5200万元人民币、120万美元,且均为对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