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07年第二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6年中国准则、新加坡准则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
三、通过委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07年度国际及国内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与有关关联方进行经常性普通贸易往来的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六、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七、通过公司获得3亿元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北京银行天津分行将为公司提供贷款综合授信额度2亿元,期限两年。民生银行天津分行将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期限一年;提供中长期贷款授信额度5000万元,期限两年。
八、通过公司2006年度核销资产和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九、通过关于“非标审计意见”的说明。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5月15日上午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