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2日召开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及五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对公司参股子公司淄博新华伊马制药设备有限公司(公司对其原出资额为745784.70美元,占其总出资额的18%,下称:伊马制药)增资的议案:公司与伊马制药另一股东共同对伊马制药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伊马制药注册资本由4143248.35美元变更为5143248.35美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增资282864.967美元,出资额增至1028649.67美元,占总出资额的20%。 五、通过关于更换公司部分监事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6月26日上午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