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五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园林青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园林青)于2007年6月20日与潜江市城市投资开发公司(下称:城投公司)签署的《房地产转让协议》,园林青将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其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该宗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68273.37平方米,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占地面积为36615.27平方米)全部转让予城投公司。以可供转让的房地产净值1178万元为参考依据,双方确认转让总价款为900万元。 潜江市财政局决定向公司提供1400万元的财政补贴,作为企业发展基金支持公司的后期发展。该笔补贴将与2007年6月25日前到帐。该笔补贴收入在进行会计处理时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将直接增加公司2007年的中期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