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上海东方肝胆外科医院)与华神集团控股子公司成都华神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就共建“上海利卡汀([131I]美妥昔单抗注射液)临床研究发展中心”在华神工业园签订协议。 双方约定在上海东方肝胆外科医院合作建立“利卡汀([131I美妥昔单抗注射液)临床研发中心”旨在整合双方各自的优势资源,利用利卡汀治疗肝细胞癌并进行相应的临床应用研究。同时双方根据“利卡汀([131I]美妥昔单抗注射液)临床研发中心”的营业收入,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在上海东方肝胆外科医院内成立“利卡汀基金”,为甲方在利卡汀([131I]美妥昔单抗注射液)临床研发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教授提供科研与学术经费,基金由双方共同管理。基金的提取比例及具体管理办法由双方另行协商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