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曾于2007年7月10日公告了公司控股股东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迪康集团)与重庆国恒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重庆国恒)于2007年7月7日签署的《重组框架协议》一事,现就该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根据《重组框架协议》,公司重组工作程序第“2”项涉及重组双方共同争取政府同意将原迪康集团在成都市金牛区商贸大道和平路一号约136亩土地转让给重庆国恒,由于该土地已根据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由高新区土地储备中心以2.5亿元的价格进行了回购,该转让事项尚需取得政府的批准;重组工作程序第“3、4、5”项涉及重庆国恒拟通过司法途径获得迪康集团2500万股股权,该事项尚需重庆国恒、迪康集团与法院、债权银行进行沟通并按照国家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处理。 目前重组事项尚处于重庆国恒与迪康集团签订《框架协议》阶段,后续阶段能否得以顺利实施因上述原因存在着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