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通过公司治理整改报告。 三、同意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通过财产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分别在不超过10529万元、2512万元、3400万元最高限额内办理借款,授权期限2年。 四、同意公司与浙江来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期限一年、金额为5000万元的互保协议。截止2007年9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3400万元,无逾期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