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和平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99.7%股权,下称:和平连锁)与公司控股股东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2.65%的股份,下称:迪康集团)于2007年12月6日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和平连锁由于不拟进一步经营医药物流的送配业务,决定将其合法拥有的连锁经营物流设备及其已开发的相关附加技术转让给迪康集团;和平连锁同意协助迪康集团搬迁、安装、调试相关设备并于协议生效后一年内为迪康集团提供硬件系统的维护保养、软件系统的运营培训等技术性服务。双方以和平连锁资产截止2007年10月31日的帐面净值18757791.60元为基础,确定迪康集团以人民币2060万元作为取得和平连锁所拥有的资产的对价。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