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登记公司)送达的有关《协助执行通知书》,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深圳中心区支行申请执行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郝建学、赵力源的系列案件,法院已裁定轮候冻结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大股东南京长恒实业有限公司(现持有公司36066012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76%,下称:南京长恒)持有的公司全部限售流通股及孳息。本次轮候登记及冻结期限从2007年12月12日至2008年12月11日,其效力从登记在先的冻结证券解除冻结且本次轮候冻结部分或者全部生效之日起产生。 该轮候冻结事宜已在登记公司办理完毕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