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18日召开六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与荷兰帝斯曼公司(下称:DSM)战略合作暨资产重组的议案:公司与 DSM 对双方在2005年10月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约定的合作方案做出了调整,最终双方确定的合作方式是成立合营公司并向合营公司出售相关资产(下称:本次交易)。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和 DSM 将在维生素C、青霉素类抗生素业务领域实现战略合作。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和 DSM 设立三家合营公司(合作期限均为30年),即:华北制药集团华维药业有限公司、华北制药帝斯曼原料药制药(石家庄)有限公司、帝斯曼华北制药中间体制药(石家庄)有限公司(均为暂定名,下分别称:营养品公司、原料药公司、中间体公司),注册资本分别为人民币587716129元、149219126元、333314705元,其中公司分别投入人民币233898504元、59629905元、138312951元,分别持有三家合营公司70%、49%、49%的股权。
营养品公司向公司子公司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购买其维尔康公司维生素C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以该等净资产评估值14200.26万元作为交易价格;原料药公司向公司子公司河北华日药业有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先泰药业有限公司(下称:先泰公司)购买合作产品相关的资产和负债,该两家公司拟出售资产的净资产评估值分别为2579.55万元、1170.80万元[包括先泰公司拥有的废水处理资产(评估值为454.18万元),该等废水资产将在本次交易完成前转让给公司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倍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720万美元,下称:倍达公司),倍达公司将在本次交易完成前收购分散在公司若干家关联公司的废水处理资产(同属一个废水处理厂),集中出售给中间体公司],上述资产交易价格分别为2579.55万元和716.62万元;中间体公司向倍达公司购买合作产品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以及废水处理资产,以该等资产净资产评估值27320.74万元、1367.12万元分别作为交易价格。
除上述合作内容外,公司与 DSM 正在就共同建设一家新的生产青霉素类中间体的工厂进行协商。交易各方已于2009年3月19日签署了上述战略合作暨资产重组相关的系列协议。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相关授权、核准等。除本次交易外,DSM 还与公司控股股东华药集团签订了《新增注册资本认购协议》(下称:认购协议)。DSM 将以增资的方式向华药集团投入18859.25万元人民币的等额美元(占增资后华药集团9.77%的股份)。本次交易与认购协议的成交互为前提条件。
二、同意公司拟收购双日株式会社、双日(中国)有限公司共计持有的倍达公司30%的股权及与其相关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包括转让股权项下截止至交割日的全部未分配利润)。以倍达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43013.21万元为依据,标的股权的收购价格拟定为12270万元人民币。股权转让完成后,倍达公司将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公司独资子公司。
三、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4月8日下午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生物谷Bio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