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49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编号:临2010-003
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股吸收合并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请求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医药”或“本公司”)2009年11月5日召开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其中部分股东投出了有效反对票,该部分股东就其所投有效反对票数量对应的异议股份(以下简称“异议股份”)享有收购请求权。本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医药”)和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西药业”)(“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上海医药向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上海医药向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并向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购买其医药资产(“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于2010年1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公司将通过网下申报方式向异议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申报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 本次收购请求权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2月3日,本公司股票自2010年2月4日起开始连续停牌,直至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
● 收购请求权的行权价格为11.83元/股,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的股东将以11.83元/股的行权价格获得现金对价,2010年2月1日(即本公2告发布之日前一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16.20元/股,若投资者行使收购请求权,将可能导致一定亏损,敬请异议股东注意风险。
● 有权行使收购请求权的股东是指在本公司2009年11月5日召开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对《关于上海医药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上实医药和中西药业方案的议案》投出有效反对票、反对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事项并且一直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份直至本次收购请求权实施股权登记日(即2010年2月3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且在申报日(即2010年2月4日)履行有效申报程序的本公司异议股东。
● 收购请求权股权登记日:2010年2月3日。
● 申报主体:截至本次收购请求权实施股权登记日(即2010年2月3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有效异议股份的异议股东。
● 申报时间:2010年2月4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
● 股份转让协议现场签署时间:2010年2月5日。
● 申报方式:本公司异议股东如需行权,在申报时间内可与本公司直接联系。在收购请求权行权申报结束后,由本公司收集所有的行权指令,前述成功申报收购请求权的异议股东将在本公司的统一协调安排下,于2010年2月5日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经交易所审核通过后由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证券登记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 根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由第三方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指定的子公司上海盛睿投资有限公司和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异议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3●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换股吸收合并详情,应阅读本公司于2010年2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全文或摘要。
● 本公告仅对收购请求权相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的建议。
一、 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申报基本情况
1.异议股东异议股东系指在本公司2009年11月5日召开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对《关于上海医药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上实医药和中西药业方案的议案》投出有效反对票、反对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事项并且一直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份直至本次收购请求权实施股权登记日(即2010年2月3日)收市时的本公司股东。非异议股东的申报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