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30日召开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及五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同意公司与亳州市中信中药饮片厂以现金(自有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江中药亭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江西公司)分别增资1000万元、500万元,使其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至2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总额为1500万元,持股75%。增资后,江西公司将更名为“江西江中药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其经营范围将作有关调整。
三、通过关于将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股票数量区间修改为“发行数量不超过2200万股”的议案,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其它各项议案均无修改。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12月16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