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审委于2010年11月8日通过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船业板首发申请。本次拟发行3,1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23亿股。现代中药生产与销售,辅之医疗设备等业务。长期以来,该公司专注于以抗病毒口服液、板蓝根颗粒为主导产品的系列中成药的生产与销售。募集3.63亿元,投于其各个主营业务相关的技术改造项目中。值得让人怀疑的是,《华夏时报》文章显示,香雪的控股股东昆仑投资,当年对香雪股权“蛇吞象”式的收购存在诸多疑点。此外,一直被市场诟病的突击入股,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净资产、涉嫌集体资产流失等问题也同样发生在香雪制药的身上。
香雪制药:IPO生疑 违法的股权收购?
一直被市场诟病的突击入股,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净资产、涉嫌集体资产流失等问题也同样发生在香雪制药的身上。
股权收购靠负债?
申报搞显示,公司控股股东为昆仑投资,持有公司46.52%的股份,该公司成立于1997年5月8日,成立时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陈淑梅出资95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5.1%;仅成立一个多月,昆仑投资便开始投资香雪制药,昆仑科技出资4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1997年6月30日,萝岗经联总社将其持有的萝岗制药厂60%的股权转让给昆仑投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616万元。
表面看似一切正常的股权转让却暗藏玄机。《华夏时报》文章援引某投资顾问话称“问题就出在收购价格远远超过了企业的净资产。”“当时《公司法》(1994年)第12条第2款规定,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除国务院规定投资公司与控股公司外,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
新成立公司的注册资本即为公司的净资产,对昆仑投资而言意味着其1997年5月的净资产为1000万元。若要符合当时《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按2616万元的股权转让价格计算,昆仑投资的净资产至少要在5200万元以上。仅一个多月的时间,昆仑投资如何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净资产增加逾4000万元?
记者就此事致电香雪制药董秘黄滨,黄滨在接到电话后表示等了解清楚相关情况后再联系记者。约一小时过后,黄滨来电并告诉记者:“当时是由实际控制人借钱给公司收购的,后来做了债转股,昆仑投资的注册资本增加到了8000万元。”
《华夏时报》文章援引某投资顾问话称,“这一做法仍是违法的!”“不管向谁借,虽然资产负债表里的资产和负债项都有一个同等的增加,但公司净资产并不会因此而发生什么变化,其股东权益也依然不变。投资额超过净资产的50%就是违反当时《公司法》第12条的规定。何况香雪制药人士已坦承是后来做了债转股呢。既然是债转股,岂不更证明当时公司向股东借的是债吗?”
冲刺前及时补救?
值得关注的是,关于1997年的这一笔股权转让,一直到2005年3月才由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萝岗街道办事处出具相关说明,确认上述股权转让行为已取得原白云区萝岗镇政府的同意;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确认香雪制药历次集体所有产权转让合法有效的复函更是在2010年2月才得以出具。
这一时间距离香雪制药冲刺创业板仅数月,事后补救的意味相当明显。
“公司是半年多前才获省政府复函的,相信这一复函是为满足证监会IPO预审的‘反馈意见’而做。即便如此,香雪IPO的招股书申报稿也应对此有个披露交代,省政府总不至于时隔13年之久对一起股权转让无端复函。尽管其未必对公司当时的经营或治理会产生怎样不利的影响,但毕竟香雪得按上市公司信披的规范要求来约束自己。”《华夏时报》文章援引某投资顾问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