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13日召开四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购买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抗生素业务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收购 China Health System Ltd.(下称:CHS)股权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实业医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上实科技)作为收购实体,收购 CHS 股东所持有的 CHS 的大部分股权以实现公司对 CHS 的控股地位。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收购事宜后,已于2010年12月14日与百奥维达、礼来、NEA、Biomedical Sciences Investment Fund Pte Ltd 和 Sagamore Bioventures,LLC.正式签署《股份购买协议》,收购上述各方合计持有的 CHS 62.61%的股权(188960897股普通股、330666623股优先股),收购总价款为人民币2234398336元[公司通过上实科技向境外金融机构(非关联方)借款用于支付本次收购的款项]。至此,公司已通过 CHS 六家股东收购 CHS 合计65.24%控制性股权,合计作价23.28亿元人民币。在上述股权收购完成同时,公司可能视情况以同样的作价原则进一步收购 CHS 的其余股份,最高至收购 CHS 全部股权。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12月30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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