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27日召开五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复星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下称:复星实业)出资人民币66,600万元受让雅立峰生物技术控股有限公司(下称:雅立峰控股)所持有的大连雅立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下称:大连雅立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00万元)74%的股权;同时,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产业发展)出资人民币900万元受让北京和鑫博业咨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大连雅立峰1%的股权。上述交易各方已于同日签订有关《股权转让协议》。此外,雅立峰控股、大连雅立峰、复星实业和产业发展还于同日签署了《关于大连雅立峰之股权质押协议》,由雅立峰控股将所持有的大连雅立峰20%股权出质给复星实业和产业发展,作为雅立峰控股对于《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应承担的大连雅立峰《审计报告》外或有负债等的担保。本次交易完成后,复星实业、产业发展分别持有大连雅立峰74%、1%的股权。
本次交易定价包含了对大连雅立峰正在报批的“狂犬疫苗”(截至目前,该产品尚待国家药监部门的批准)业务前景的预期;本次交易还需获得相关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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