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12日召开四届三十次董事会及四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0年末总股本515,466,868股为基数,每10股派人民币1.00元(含税)。
四、通过关于董、监事会换届及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固定资产报损和存货报损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2011年度以债务方式筹集资金人民币11亿元的议案,具体为申请集团委托贷款、申请银行贷款等方式,集团委托贷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七、通过关于申请专项贷款抵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名下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部新区x66、x67号街区的土地使用权和建于该土地之上的全部在建工程抵押给北京银行双榆树支行,并在2011年12月31日之前办理完毕北京银行为唯一且第一顺位的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手续并签订补充协议。
八、同意张翼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慈翔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同意聘任慈翔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田博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九、通过《201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等。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4月7日上午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