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4年5月中旬开始至7月底,广州市药监局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查
处无证医疗器械的专项行动”。
此次重点检查的内容包括十项:无证生产、经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
用无注册证的医疗器械以及主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违反《医疗器械
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的行为。重点检查的产品包括:《国家重点监管医疗
器械目录》所列产品,以及助听器、隐形眼镜、一次性使用输注泵、合成树脂
牙、射频消融治疗仪、高频电刀、激光治疗设备(以上包括进口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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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