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 搜狐网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今天宣布,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广东将全面实施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省质监局从今天起开始受理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取得许可证必须符合7项条件。自2005年3月底开始无证企业将受查处。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广东省眼镜产品生产企业近800家,眼镜验配企业逾1800家,企业数与眼镜产品的数量、规模约占全国三分之一,年产值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总产值占全国的50%以上。
但广东省眼镜行业基本上还停留在低档次的竞争,市场很不规范,主要依靠来料加工及代理国外品牌,少有国内知名品牌,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以广州市为例,2003年第四季度,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与消费者关系最密切的处方定配眼镜产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合格率为83.2%,低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的“大中城市国家监督抽查配装眼镜合格率达90%以上”的要求。而眼镜批发市场的质量问题更为突出,今年第一季度,广州市五大眼镜批发市场眼镜产品(配装眼镜、太阳镜、眼镜镜片和眼镜架)监督抽查合格率仅为26.2%。
据透露,目前广东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的各项相关工作已经准备就序,一批审查员已经培训注册完毕;同时已经确定广东省技术监督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和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为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
据悉,企业如想取得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必须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取证产品;生产的眼镜产品质量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明示的标准;具有正确、完整的技术文件和工艺要求基本条件;具有保证该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和检验手段;具有保证正常生产和保证产品质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以及计量、检测人员;具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相关要求。另据悉,由于隐形眼镜属于医疗器械范畴,故不在本次许可证的发放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