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已经习惯了政府限价的行为,诸如药品限价、单病种限价等等,但是,当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医疗器械价格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近期可能出台的消息传出时,在医疗行业还是引起了广泛关注,因为《公告》将对一次性低值医用耗材、植(介)入型医疗器械的加价率进行严格限制。
从年初卫生部部长高强指出卫生部将限制公立医院利用银行贷款和社会融资竞相购置大型先进设备,到如今国家发改委在实施17次药品降价后,首次对医院医疗器械虚高药价进行动刀,这对医院究竟意味着什么?
“利润大头不在医院”
首先要弄清楚的是,医院在医疗器械的利润当中处于什么样的位置。
不久前有医药代表向媒体曝光:“一般国产货,上海厂家给我们公司的每个支架出厂价是3625元,我们的报价是1.68万元,因为这家医院用量较大,我们给的进货价只有1.45万元;然后医院再加价10%即1450元,到了患者结账时3625元的支架就成了1.595万元一个,涨了4倍多!”
这一方面说明了从医疗器械中所获利润对医院的“重要性”,但另一方面也显示出“高额利润的大头在经销商,而非医院”。某医械公司业务代表向记者坦承:“我们做医疗器械的有一句行话,叫做‘一年不开张,开张吃一年’,意思就是说,只要签定了一张合同,毛利就可以达到很高的水平,有的高达70%~80%之多。而且最后的成交额不会低于50%,如果说是进口器械,利润还要比国产的高出几倍。”
另一位国产医疗器械销售代表告诉记者,医疗器械价格一直居高不下的原因主要是在流通环节的“高加价”,“一个国产植(介)入型医疗器械从出厂到患者一般经过经销商和医院两个中间环节,最后到患者手里的价格一般是出厂价的3倍以上”。他还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医疗器械经销商给医生的回扣大概在10%~15%,“因为医生在选择哪个厂家的哪种产品上,有着决定权”。
也因为此,在接下来的采访中,数位医院负责人都表示“对医院的影响不大”。
上海华山医院副院长丁强认为《公告》对部分医疗器械流通环节加价率进行限制,对医院不会有很大的影响,“按照国家规定,目前医院从拿到产品到卖出,其间的加价本来就只有5%,利润的大头并不在我们这里。而限制加价,只会把经销商的价格降下来。”因此,他对加价的限制持欢迎态度。
广州某医院的负责人也告诉记者,“对医疗器械流通环节加价率的限制,实际上对医院方面并没有很大的影响”,“因为我省早就实行了医疗器械的招标采购,医院通过招标采购到卖出医疗器械,按规定,国产器械加价15%,进口器械加价5%,医院只是按照规定的价格执行,并不存在虚高的利润”。
谨防“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有意思的是,对于医院“不受影响”的判断,广东一民营医疗器械经销商老总却极力反对。他说:“按照进价顺加15%或者5%售出,这是‘面上’的算法。行里的人都知道,这个所谓的‘进价’包含了许多额外的费用,《公告》已经规定了从出厂价到最终售价的加价幅度,这就限制了整个流通过程中的总利润,医院的‘进价’必然受到影响。在较低的‘进价’基础上,顺加15%或者5%的利润也就会跟着降低。”
另外,虽然医院只获取了利润的10%~15%,“大头”让经销商搁进了腰包,但医院和经销商成为利益共同体却是不争的事实。上述某医械公司业务代表对记者说:“为了能让如此之高的叫价得到认可,企业就必须给予医院‘好处’,为了使自己的产品进入医院卖到患者手中,他们以考察费、宣传费、科研费以及报销费用等形式,给医院相关负责人、医生等巨额回扣。”他还说,“通常来说,卖出一个心血管支架,医生能拿到1万元回扣。”
甚至有医院院长认为,《公告》即便实施,医疗器械的生产厂家也可以同部分药企一样,通过抬高产品出厂价,然后按照国家规定的加价比例销售,交易完成后,厂家再通过培训费、咨询费等渠道,将差价返还给流通环节,这样一来,医疗器械的价格仍旧没办法降下来。还有业界人士分析说,企业以变通的办法应对是完全有可能的,如果配套措施不加以完善,《公告》可能起不到真正的作用。他分析说:“如果企业和医院联合,变相提高出厂价格,扩大利润空间,然后再在‘进价’上达成‘默契’,那么,医院的既得利益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事实上,这种推测并非臆想。早在2003年,发改委就明确提出对医疗器械的限价要求,同年,上海在全国率先推出“一次性医疗器械价格管理办法”,2004年,全国八省市同时开始试行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但效果全都不尽如人意。有媒体曾作过这样的报道:“一套医疗器械,在2005年大幅降价后,患者埋单的价格仍然是出厂价的近5倍!”显然,国家还需要出台有关配套措施,以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更防损失转嫁给消费者
另外就是,医院会否将损失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又成为人们的另一个担心。
已有医院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公告》实施后,整个流通环节的利润将被控制在一个很小的范围里,可能导致医院的购进渠道减少,或者产品质量下降。换句话说,医院可能以降低医疗质量来缓冲经济损失,这样一来,最终受到损害的依然是消费者。”《公告》目前只是针对一次性医用耗材和植入型医疗器械进行限价管理,如果发改委将来逐步将其他医疗器械纳入管理的范围,这方面的担忧恐怕就更大了。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一位骨科医生向记者分析说,大型医疗器械的“限价”跟一次性医用耗材和植入型医疗器械不一样,因为,诸如CT、MR等大型医疗设备都是按操作次数收费,“如果对单次收费进行限价的话,医院将损失很大一部分利润”。这点不能等闲视之。
浙江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办公室主任赵玉华也分析道:“由于许多医院的大型医疗设备多数是向银行贷款购买的,而国家对医院的投入不足,医院要面临很大的还贷压力。一般大型医疗设备是3年更换,如果将大型医疗设备的加价也要限制,医院可能会出于经济上的原因,把大型医疗设备的使用期限延长到5年、6年甚至更长,那么治疗质量就有可能下降。”
赵玉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明确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价格虚高的现象确实存在,但并不代表是普遍现象,希望对加价限价不要搞扩大化,并且以内部行业规范的形式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