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使用医疗器械安全,近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甘肃省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32号政府令)。
《规定》要求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相关的采购、验收、入库、销售、储存养护、使用管理、用户登记、随访、质量跟踪、销毁、不合格产品处理、不良事件报告等管理制度,储存植入性医疗器械应当符合产品储存条件,分类存放,明确标识。
《规定》还对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违反规定制定了相应的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