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质量关
当前法律法规对医疗器械产品购销时索取资质及验收记录无规定条款,笔者认为,应该要求药品经营企业“购进器械必须从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的企业采购,并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公章有关资格证明的复印件,建立所采购医疗器械的供货商和产品档案”。
购进的医疗器械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合法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医疗器械;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有产品合格证;有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包装标识应当符合有关规定;购进医疗器械必须索取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真实完整的医疗器械购进记录,做到票、账、货相符。购进记录按规定保存。
此外,还应制定不落实以上事项的处罚条款,以督促经营企业做好此项工作,严把医疗器械质量关。
现行的医疗器械法规未规定有许可证的经营企业应否将产品批发到有合法资质的企业。由于相关法规尚不健全,加上监管力量不足,医疗器械流通领域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售械不开票据等现象还较为常见。因此,应该要求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将医疗器械产品销售到有合法资质的企业,以杜绝假劣医疗器械流通。